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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首例“网拍贷”成交

发布时间:2018/3/18 14:22:49

日前,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采取“法院+保险+银行”模式在淘宝网公开拍卖一处房产并成交。这是天津部分法院开通网络司法拍卖“可贷款”业务后,首例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以银行贷款方式竞拍成交的拍卖。这种拍卖模式拓宽了执行工作中财产处置的方式,提升了财产处置的成功率,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增添了动力。
  此次拍卖的房产位于河东区万春花园,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是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327万元,并且标注了“可贷款”。5人参与竞价拍卖,经29次公开竞价,最终以411万元成交,溢价率25.69%。近日,全部款项汇入了法院账户。

  市一中院执行局负责人马晓瀛介绍:“近两年来,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市一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最大程度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目前,网络司法拍卖中财产处置成功率并不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标的物价值较高且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许多有意向的竞买人缺乏资金且融资困难,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造成流拍率高,财产处置时间过长,影响了案件执行。”

  为破解这一难题,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天津法院与保险公司、银行机构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在全国首先推出“法院+保险+银行”网络司法拍卖可贷款业务(简称“网拍贷”)。其主要流程是:竞买人在参与网络拍卖前,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网拍贷”司法拍卖。待拍卖成交后,保险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由银行按照个人贷款流程完成审批并将贷款汇入法院执行案件专属账户。人民法院在收到全部拍卖款后,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和裁定书。由保险公司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抵押手续后终止担保。

  近一段时间,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天津部分法院先后在执行工作中引入这一工作机制。市一中院此次拍卖成交案例就是在此模式下成交的首个案例。马晓瀛说,首例“网拍贷”成交是天津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跨出的重要一步。张家港不押车贷款当天放款市一中院将不断拓展这一创新模式的应用,在不动产处置、大宗财产处置、特殊财产处置、国有资产处置等不同领域进行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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